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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8年《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》提前发布

时间:2018-06-07 点击次数:782次 作者:中国都市农业网


 

  经国务院同意,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近日发布《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》(以下简称预案)。和往年相比,今年预案在启动时间、启动条件、收购标准等方面作了一些修订。

  小麦预案执行区域为河北、江苏、安徽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6省。四川等南方8省中晚籼稻的预案执行时间为当年10月10日至次年1月31日,执行价格为国标三级每50公斤126元(当粮食市场中晚籼稻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每50公斤126元时启动预案),国家收购标准为国标三等级以上(各等级之间的价差按有关规定执行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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